为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校办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管理办法》(濮职院行〔2021〕6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爱丽
副组长:杨世宇 侯秀安 韩兵昶 倪兴鸣 牛 震
成 员:学生处处长、监察室主任、教务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
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兼)
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学生处副处长、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和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处工作人员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程序步骤、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政策法规。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复查对象
(一)2025级新生。
(二)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审查,今年随新生入学的学生。
三、复查时间
2025年9月13日—10月30日。
四、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9月13日—9月28日)
1.招生办公室在新生报到前,将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录取名册、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名单等信息提供给二级学院。
2.新生报到期间,二级学院要在现场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即:将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初审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缺通知书的新生,到招生办公室核实后补办或开具证明。
3.二级学院组织新生通过人像比对系统,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录取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逐一严格比对。
4.二级学院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附件1)。
(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9月29日—10月30日)
1.招生办公室对录取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进行复查;二级学院根据招生办公室提供的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学生名单,对相关录取新生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对存在异议的,由招生办公室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2.二级学院组织新生本人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卡”,对表格上规定的内容不准缺项,同时粘贴本人近期
1寸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填写完成后,二级学院复查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人对其档案中的照片、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内容进行核查。
3.文化科目和专业科目复试。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对新生进行全校统一开展的文化课测试,新生不得无故缺考,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另行安排复试。体育、艺术专业学生,除参加文化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相关专业复测,具体工作由体育健康学院和艺术学院负责。测试成绩与高招成绩严重不符、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后交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裁定后处理。
4.身心健康复查。后勤处组织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全校新生进行体检,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进行复查,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心理问题学生给予心理支持,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
(三)复查工作重点关注人群和环节
(1)重点人群:报到时证件不全的新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审验后,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因病等原因暂缓报到的新生、复学学生、报到后未及时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卡”且报到后即请假回家的新生;转出、转入我校学生均须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再次进行复查。
(2)重点环节:考生档案拆封复查时,二级学院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须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复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学生,二级学院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须集体复验后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
(四)复查结果处理
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学生处将会同招生办公室等部门,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核实存疑信息。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有显著差异及其他复查存疑的新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具体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实行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的工作机制。各参与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密组织,避免疏漏,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失职失责等情形,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对因疾病原因不合格的学生,经医院证明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由本人申请,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康复后复学,对确实不能治愈的或复查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申请延期报到的学生,报到后另行组织复查,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各种档案资料的归档。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有关材料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学籍管理科(办公楼701室),电子档发至pzyxscyd@163.com。
联 系 人:马民宇 李会芳 马晓冰
联系电话:0393—4677996
电子邮箱:pzyxjgl@163.com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模板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报送材料清单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