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对刘文宇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刘文宇,男,学号:24103080142,建筑工程学院2024级建筑工程技术2班学生。
该生自2025年9月开学以来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建筑工程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多次尝试联系该生及其家人,均未能成功。后经由当地村委会联系到其大伯,其大伯最初表示会协助联系该生父亲,但后续无果,并明确表示不愿介入此事。此后,通过当地派出所联系到该生兄长,其兄长确认该生已外出打工,无意愿继续学业,且明确表示不愿办理退学手续,可由学校自行处理。
经建筑工程学院调查取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之规定,经建筑工程学院研究,提出给予刘文宇作退学处理的意见。
2025年11月19日,经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复核确认,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文宇作退学处理。
该生若对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10个工作日内向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2025年11月19日